期货市场中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主要包括:(1)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行纪关系(2)期货公司或客户与居间人之间的居间关系(3)期货公司与期货交易所之间的“会员―团体”关系。
插入模块什么是行纪?
行纪是指一方(行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从事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收取报酬的营业行为。
出于防范市场风险的考虑, 期货市场发展之初, 参与期货交易的只能是期货交易所会员。 包括期货自营商、
代客交易的期货经纪商以及经特许可以直接入场交易的现货企业等。这些期货交易所会员往往信誉较好、 资本充沛, 能够承担期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出现违约的可能性较小, 因而得到期货交易所的信赖, 拥有直接入场交易的权利。 而其他期货投资者要参与期货交易, 只能作为客户委托期货经纪商入场交易,
并由后者代为结算资金。 由此, 就构成了期货投资者与期货经纪商(即期货公司)之间的行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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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什么是居间?
居间人是指受期货公司委托, 为期货公司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 独立承担基于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期货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的机构及自然人。实践中,期货居间人主要按自己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取得相应报酬,
但多以交易量所带来的佣金收入为主。比如在证券公司的中间介绍业务中,证券公司就是居间人。
行纪、代理、居间
一、行纪、代理、与居间的区别:
区别行纪代理居间名义不同以自己的名义以委托人的名义以自己的名义法律后果不同权利和义务归行纪人权利和义务归被代理人权利和义务归交易双方当事人
与委托者的关系不同
在一定时间内都与当事人有着较为固定的关系,签订合同后,一般就不再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
居间人与委托人通常没有固定的关系,业务也多是一事一议,委托人也可以同时与第三者发生业务关系
二、在行纪关系中,期货公司和客户的权利与义务有:
分类权利义务期货公司
(1)佣金请求权
(2)强制平仓权
(3)请求客户承受期货交易结果的权利
(4)留置权
1、执行客户的交易指令(这是最主要的义务)
2、对客户的报告义务
3、支付及转移交易结果的义务
4、管理账户的义务
客户
1、自主下达交易指令
2、收益请求权
3、拒绝权和追认权
4、知情权
5、账户资金的支取权
6、要求解除期货经纪合同的权利
7、交易凭证索取权
1、支付佣金
2、及时交纳、追加交易保证金
3、承担其委托交易的法律后果
4、支付其他费用等
三、在居间关系中,期货公司与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有:
分类权利义务期货公司
(1)选任期货居间人
(2)明确其职权范围
(1)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及报酬制度
(2)保障期货居间人的合法权益
期货居间人/
(1)为期货公司或客户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
(2)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情况、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有关事项等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四、在“会员―团体”关系中,期货交易所与期货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有:
分类权利义务期货交易所
(1)对会员的自律管理权
(2)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
(3)对期货市场异常情况紧急处置权
(4)向会员收取会员资格费用等
(1)为会员提供交易席位、设施和信息服务
(2)执行交易规则
(3)防止破坏期货市场的行为
(4)帮助交割
(5)保证期货合约履行等
期货公司
(1)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并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3)合法进行期货交易,使用期货交易所各项交易设施,获取有关期货市场信息
(4)转让会员资格的权利
(5)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享有退出期货交易所的自由
(6)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的权利等
(1)遵守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等
(2)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3)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4)接受期货交易所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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